藍鯨新聞 2 月 14 日訊(記者 金磊)2 月 13 日,中國銀行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會議同意聘任張輝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張輝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兼任中國銀行首席合規官。
同日,農業銀行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會議審議并通過《聘任王志恒先生兼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議案,同意聘任王志恒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任職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2 月 11 日,上海銀行發布公告指出,該行董事會 2026 年第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聘任首席合規官的議案》,決定聘任施紅敏為上海銀行首席合規官。同日光大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董事會同意聘任楊文化為副行長兼首席合規官。
2 月 10 日,蘇州銀行也發布公告,同意聘任行長王強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
以上這幾家銀行首席合規官均由行長兼任。
據了解,金融監管總局在 2024 年 12 月發布的《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明確,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首席合規官是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機構董事長和行長(總經理)直接領導,向董事會負責。《辦法》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并為不符合《辦法》規定的金融機構設置了一年的過渡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辦法》致力于指導金融機構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合規管理體系,將合規基因注入金融機構發展決策、業務經營的全過程、全領域,實現從 " 被動監管遵循 " 向 " 主動合規治理 " 的轉變。
去年 2 月 7 日迎來了《辦法》發布后的首位銀行首席合規官。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告,核準楊宏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
事實上,去年以來,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多家大行在去年就已陸續更新公司章程,在修訂后的《章程》條款中,該行將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中新增了 " 首席合規官 "。
目前,距離《辦法》規定的過渡期結束僅剩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而且這其中還包含著一個春節假期。也因此,2026 開年以來多家銀行在過渡期前進入沖刺階段完成首席合規官配置。
蘇農銀行 2 月 6 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聘任王亮擔任該行首席合規官,任期與第七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2 月 4 日晚,齊魯銀行發布公告稱,將聘任行長張華兼任首席合規官,而張華已身兼多職,包括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
一月以來,已有渝農商行、廈門銀行、張家港行、浦發銀行等多家上市銀行聘任首席合規官。
1 月 29 日,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同意聘任該行行長隋軍為首席合規官。
廈門銀行由該行行長助理、首席風險官陳松兼任首席合規官,而浦發銀行則由副行長崔炳文兼任,據浦發銀行 1 月 24 日公告,崔炳文兼任首席合規官的同時,還兼任該行首席風險官、總法律顧問。
不難發現,從任職資格已經獲得核準和已經公告聘任但任職資格尚未獲得核準的首席合規官名單來看,首席合規官均由內部聘任,且主要以行長兼任為主。
近年來,銀行業 " 嚴監管 " 的態勢趨于常態化,監管部門對于銀行業務違規的處罰力度不斷增強。有市場人士認為,設立首席合規官是一個加強合規管理的重要舉措,銀行業需要進一步強化自身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嚴格遵守監管規定,提升合規經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