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 2 月 16 日訊,近日,河南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決定書顯示,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業務獨立性不足,部分基金銷售業務以關聯方網絡平臺名義開展;二是營銷活動不規范,存在向投資人暗示產品收益或限定損失、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私募基金產品等情況;三是宣傳推介材料不規范,部分推介材料未明確揭示基金銷售服務主體或登載過往業績未登載比較基準表現。
上述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實施的規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