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廣泛調研中,蒙全發現家庭稅負結構存在不公," 單職工 " 家庭負擔偏重。具體而言,現行制度以個人為單位計稅,導致家庭總收入相同但收入結構不同時稅負差異明顯。例如,年收入均為 12 萬元的雙職工家庭無需納稅,而同樣家庭條件年收入 24 萬元的 " 單職工 " 家庭(一方工作、一方育兒)則需納稅上千元,客觀上加重育兒家庭負擔。
其次,據蒙全介紹,當前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扣除主要覆蓋教育及基本照護支出,但月嫂、育兒嫂、兒童高頻醫療等剛性支出尚未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尤其對多子女家庭構成較重負擔。
在這樣的背景下,蒙全建議財政、稅務部門會同相關方面,研究制定擴大專項附加扣除范圍的具體方案,適時啟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讓稅制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首先,建議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的征繳模式。即建議探索以家庭為主體的綜合計稅模式,將夫妻雙方收入、免征額及各項扣除合并計算,適用家庭綜合稅率,確保相同總收入家庭稅負更趨公平。對因育兒暫時退出勞動力市場的 " 單職工 " 家庭,可將其視同有收入情形參與計算,享受相應免征額和扣除,減輕育兒家庭經濟壓力。
其次,建議將月嫂、育兒嫂等母嬰護理支出納入扣除范圍,設置合理限額。同時,建議將兒童高頻醫療支出納入專項附加扣除。此外,可根據子女數量實行階梯式扣除:在現有扣除標準每孩 2000 元 / 月的基礎上,將第二個孩子的嬰幼兒照護扣除標準提高至 3000 元 / 月,第三個孩子提高至 4000 元 / 月,加大對多子女家庭的稅收支持力度。
蒙全表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既是 " 民生溫度計 ",也是 " 政策調節器 "。擴大扣除范圍、優化扣除結構,既是回應群眾關切的務實之舉,也有助于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增強稅制公平性。